更新时间:2023-07-21 06:00 | 信息编号:267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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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拨打早报热线投诉全日健身(万象城店):声称持卡可以游泳,却没有游泳池
【市民拨打早报热线投诉全日制健身(万象城店):声称持卡可以游泳,但没有游泳池】
3月15日,市民孙先生拨打早报热线进行投诉。 他去年6月曾在青岛全日制健身房(万象城店)办理了一张4760元的健身卡,会员顾问承诺有游泳池。 不过,健身房开业后,游泳池却一直没有投入使用。 孙先生办理卡退款后,很长时间没有收到退款。
孙先生告诉记者,考虑到位于闽江路2号的全日制健身(万象城店)离家较近,锻炼也比较方便,他于去年6月底花费4760元在该店办理了健身卡,并与店方约定7、8月免费健身,9月1日到账。
“我办卡的时候,健身房快要开门了,当时店里就打出广告,说会有专门的游泳场地。” 孙先生表示,他办卡的主要目的是游泳和健身。 当时,销售人员表示,泳池8月份即可正常使用。 但体育馆开业后,游泳池一直没有建。 “直到10月份,店家才告诉我,泳池的审批还没有通过。” 孙先生说道。
“得知这个情况后,我在10月份就提出了退款,经过一个月的协调,终于在去年11月1日完成了签约退款流程,店家承诺3个月内退还费用,但现在已经过了约定的期限,我还没有收到退款。” 期间,孙先生多次前往健身房,但每次都得到答复称钱已存放在财务部门或正在办理手续,要求他等待。
孙先生表示,不知道这是一个怎样复杂的流程,5个月了还没完成? 更让他难以理解的是,健身房里没有游泳池,为什么还要进行相关宣传并收取会员费呢? 他认为健身房严重侵犯了他的权利。
3月15日上午,记者多次致电全日制健身(万象城店),但均无人接听。 记者联系了该品牌负责网络的工作人员。 他告诉记者,青岛全日制健身店因防疫要求已暂停营业,建议记者致电总部投诉。 记者拨打了专职健身总部的投诉电话,客服人员记录了记者的问题,并表示会有门店工作人员联系记者。
15日下午,记者终于拨通了全狮健身(万象城店)的电话。 一名刘姓工作人员声称,她负责处理此事。 她表示,店家确实已与孙先生达成退款协议,并将全额退款。 她还向公司提交了退款申请。 “退款我们店不办理,必须报总部财务部门审核,退款时间我也不清楚。”
对于泳池问题,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泳池现在已进入施工阶段,防水层也已铺设,但由于防控要求,目前暂停施工。” 记者问:“既然游泳池无法正常使用,为何还要收取相关费用?”
记者将此事向香港中路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举报。 工作人员表示,孙先生可以到办公室说明情况,也可以拨打“12315”投诉。 工作人员将落实情况,尽快帮助消费者解决纠纷。
那么,消费者该如何应对此类问题呢? 对此,记者联系了山东国药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杜惠前。 杜律师表示,涉案健身房构成虚假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对于健身房会员卡不可退款的问题,杜律师表示,消费者应保留店家同意退款的证据,如书面承诺、录音等,如果拒绝退款,可以投诉、诉讼。
杜律师提醒消费者:选择健身房时,不要被广告所迷惑,要注意对健身房的各方面进行评估后再做出决定; 申请预付卡时,应仔细阅读相关规则,对不公平条款及时提出异议,必要时添加书面备注; 签订书面协议,索要发票和收据,保留相关宣传材料、通讯截图等业务证据,发现异常情况可以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最后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观海新闻/青岛晨报记者 邹忠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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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拨打早报热线投诉全日健身(万象城店):声称持卡可以游泳,却没有游泳池
【市民拨打早报热线投诉全日制健身(万象城店):声称持卡可以游泳,但没有游泳池】
3月15日,市民孙先生拨打早报热线进行投诉。 他去年6月曾在青岛全日制健身房(万象城店)办理了一张4760元的健身卡,会员顾问承诺有游泳池。 不过,健身房开业后,游泳池却一直没有投入使用。 孙先生办理卡退款后,很长时间没有收到退款。
孙先生告诉记者,考虑到位于闽江路2号的全日制健身(万象城店)离家较近,锻炼也比较方便,他于去年6月底花费4760元在该店办理了健身卡,并与店方约定7、8月免费健身,9月1日到账。
“我办卡的时候,健身房快要开门了,当时店里就打出广告,说会有专门的游泳场地。” 孙先生表示,他办卡的主要目的是游泳和健身。 当时,销售人员表示,泳池8月份即可正常使用。 但体育馆开业后,游泳池一直没有建。 “直到10月份,店家才告诉我,泳池的审批还没有通过。” 孙先生说道。
“得知这个情况后,我在10月份就提出了退款,经过一个月的协调,终于在去年11月1日完成了签约退款流程,店家承诺3个月内退还费用,但现在已经过了约定的期限,我还没有收到退款。” 期间,孙先生多次前往健身房,但每次都得到答复称钱已存放在财务部门或正在办理手续,要求他等待。
孙先生表示,不知道这是一个怎样复杂的流程,5个月了还没完成? 更让他难以理解的是,健身房里没有游泳池,为什么还要进行相关宣传并收取会员费呢? 他认为健身房严重侵犯了他的权利。
3月15日上午,记者多次致电全日制健身(万象城店),但均无人接听。 记者联系了该品牌负责网络的工作人员。 他告诉记者,青岛全日制健身店因防疫要求已暂停营业,建议记者致电总部投诉。 记者拨打了专职健身总部的投诉电话,客服人员记录了记者的问题,并表示会有门店工作人员联系记者。
15日下午,记者终于拨通了全狮健身(万象城店)的电话。 一名刘姓工作人员声称,她负责处理此事。 她表示,店家确实已与孙先生达成退款协议,并将全额退款。 她还向公司提交了退款申请。 “退款我们店不办理,必须报总部财务部门审核,退款时间我也不清楚。”
对于泳池问题,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泳池现在已进入施工阶段,防水层也已铺设,但由于防控要求,目前暂停施工。” 记者问:“既然游泳池无法正常使用,为何还要收取相关费用?”
记者将此事向香港中路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举报。 工作人员表示,孙先生可以到办公室说明情况,也可以拨打“12315”投诉。 工作人员将落实情况,尽快帮助消费者解决纠纷。
那么,消费者该如何应对此类问题呢? 对此,记者联系了山东国药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杜惠前。 杜律师表示,涉案健身房构成虚假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对于健身房会员卡不可退款的问题,杜律师表示,消费者应保留店家同意退款的证据,如书面承诺、录音等,如果拒绝退款,可以投诉、诉讼。
杜律师提醒消费者:选择健身房时,不要被广告所迷惑,要注意对健身房的各方面进行评估后再做出决定; 申请预付卡时,应仔细阅读相关规则,对不公平条款及时提出异议,必要时添加书面备注; 签订书面协议,索要发票和收据,保留相关宣传材料、通讯截图等业务证据,发现异常情况可以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最后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观海新闻/青岛晨报记者 邹忠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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