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型球鞋纠纷上海落下帷幕 New Balance一审胜诉1080万元
New和NEW这两个N型球鞋品牌的争端今天在上海落下帷幕。
4月16日上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NEW·”品牌方新百伦(中国)有限公司停止使用“NEW·”品牌New”品牌方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公开表示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合理维权费用80万元。
争议:运动鞋上的N字母标志存在争议
原告称,新百伦体育公司是美国知名运动产品制造商,其“新”牌运动鞋在中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公司已在我国商标局注册了“New”、“NB”、“N”字母等系列商标。
“新”运动鞋有标志性的设计,在鞋两侧中央靠近鞋带的地方饰有大写英文字母“N”。
经授权,原告拥有上述系列商标及“新”运动鞋独特包装装潢在中国境内进行经营活动的非独占使用权,并有权对相关侵权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独立提起诉讼。竞赛。
▲左图为“New”运动鞋两侧的N字母装饰,右图为New 运动鞋两侧的“斜线N”装饰。
原告认为,被告新百伦公司大量生产、销售双面印有“斜线N标志”的运动鞋,侵犯了新百伦体育公司上述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产品装饰。被告继续进行不正当竞争,导致原告产品评价降低、商誉受损,给原告造成巨大损失。赵成鹏通过其经营的店铺销售相关产品,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两被告停止不正当竞争,并公开声明,消除影响。新百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3000万元,赵成鹏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万元。 New 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被告:在核准的商品类别上使用注册商标的权利
在审判过程中,新百伦辩称其不同意原告的所有主张。 New 作为No.、No.等带有斜杠N的注册商标所有人,依法享有在核准的产品类别上使用注册商标的权利。上述商标现已合法有效,应依法受到保护。因此,其在运动鞋上使用注册商标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另外,原告鞋子两侧的N字母装饰于2010年被注册为第2号注册商标。现原告仍主张New 使用其自有系列注册商标,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法以产品装潢为由具有一定影响力,主张缺乏依据。
赵成鹏辩称,其店内所有商品均通过正规进货渠道从New 购买,不构成对原告的侵权,原告要求赔偿50万元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目前,其经营的门店已停止营业并已被注销。
法院:注册商标不得侵犯他人在先权益
▲左图为原告注册商标号,右图为被告注册商标号。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认为,长期宣传和重复使用足以使相关公众将运动鞋两侧带有N字母装饰的产品与“New”运动鞋联系起来,使得该装饰对于识别来源具有重要意义。的货物。因此,原告主张的鞋子两侧N字母装饰属于“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品装饰”。从相关宣传报道、司法判决等来看,该装饰在被告注册商标申请日之前已“产生了一定影响”。
法院认为,处理不同市场主体之间因商标、装潢发生冲突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既能保护在先权益,又能防止市场混乱。如果在后的标志与他人在先的具有一定影响的产品装潢相似,造成混淆,即使该标志是注册商标,无论其是否具有注册商标的特征,也侵犯了在先的权益,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已通过行政程序予以撤销。不得妨碍已经有一定影响力的装饰行业已经形成的市场利益。
判决:构成不正当竞争,赔偿损失1080万元
作为各自装潢中最重要、最显眼的部分,原告和被告所使用的两个N标志都是大写英文字母N的视觉效果。在孤立比较的情况下,尤其是鞋类产品作为大众消费品,消费者平时普遍关注。两个标志在元素构成和视觉效果上的差异并不明显,其细微的差异不足以吸引消费者。请注意,两者构成近似值。
新百伦公司作为同行业的竞争对手,明知原告鞋子两侧的N字母装饰有一定影响,仍在其生产的同类产品上的相同位置使用类似标识。它固守原告的商誉,造成市场混乱。主观过错明显,客观上足以使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解,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认为,New 除停止不正当竞争、消除影响外,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原告的实际损失和New 的利润数额均无法确定,但现有证据证明原告的损失超过了法定赔偿上限500万元。法院认为原告鞋子两侧的N字母是众所周知的,被告的做法有失公允。由于竞争行为时间长、范围广、主观过错明显等因素,酌情确定赔偿金额为1000万元,并全力支持80万元的维权合理支出。
此外,没有证据证明赵成鹏在销售过程中存在帮助他人侵权的主观过错,其店铺已停止营业并已被注销。原告要求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缺乏法律依据,也没有现实必要。因此,赵成鹏的全部主张均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