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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9-06 05:02 信息编号:277614

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2014年春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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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2014年春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2014年春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鲁招考委[2013]2号

各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高校、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12]4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2]49号文件《关于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3]126号)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已经研究制定了《山东省2014年春季高考实施意见》,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山东省2014年春季高考实施意见

一、招生计划

我省2014年春季高考招生专业为农林果蔬、畜牧养殖、资源与环境、土木工程与水利、信息技术、电力电子、机电交通、制造与维修、化学医药、纺织服装、医疗护理、会计金融、商品贸易、餐饮加工、旅游服务、文秘服务、教育文化等18个专业大类和38个专业大类安排招生计划,本次计划纳入其中占当年招生院校总招生规模。 招生院校制定专业招生计划时,必须明确各专业和专业类别的招生人数。 招生机构和专业招生计划在填写申请表前向社会公布。

参加高职本科对口分段培养(“3+2”)试点的职业院校必须安排相应的试点专业招收春季高考考生。

2、报名及体检

(一)报名

春季高考报名工作具体事宜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

2014年招生18个专业类别及覆盖专业范围见附件。 对于18个专业类别未涵盖的专业,考生需要选择相近的专业类别。

(二)体检

考生需到报考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入学后,招生学校将进行体检。 因弄虚作假造成体检结论与本人身体状况不符的,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3. 考试

按照《山东省春季高考“知识+技能”考试实施方案(试行)》(鲁教发[2013]2号)要求,我省2014年春季高考将分“知识”和“技能”两部分分别组织实施。

(一)“知识”部分

1、试题的准备、打印、运输和储存

春季高考是省级教育统一考试。 试题、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启封前为国家秘密材料,在启封使用前均为国家秘密材料。 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试题、打印、运输、保管等环节的安全保密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试题前置工作由指定单位负责,实行封闭式管理。 试题的印刷由保密印刷厂进行。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与有关单位就试题制度和试题印制签署协议。 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将于5月8日收到试卷,考试结束后,将于5月12日将试卷发送至指定阅卷点。

2.考试科目

2014年春季高考“知识”部分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知识。 每科满分:语文、数学各120分,英语80分,专业知识200分。 试题依然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

《山东省2014年春季高考须知》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会同省教研室编制。

三、考试安排

我省2014年春季高考“知识”部分考试时间为5月10日至11日。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5月10日 5月11日

上午 9:00-11:30 中文 9:00-11:00 数学

下午 15:00-17:00 专业知识 15:00-16:00 英语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考场、座位号,《山东省2014年春季高考准考证》由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印制并发给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考生在考试前。 考生持《山东省2014年春季高考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省统一考试。

考点、考场仍由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学院、中心)集中设置。 考试的组织实施均按照《山东省2014年春季高考实施细则》(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后另行发布)的要求进行。

4. 评分和评分

春季高考“知识”部分的考试阅卷和统一评分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管理,于5月12日至21日进行。 所有考试科目都将在线评分。 客观答题卡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主观答题卡审核按评分分实行。

阅卷是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阅卷点应当成立以学校负责人为组长的阅卷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阅卷工作的组织管理。 从人员构成、阅卷场地、阅卷设备到阅卷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安全保密、后勤保障等各个方面,都要制定严格的计划,提前做好一切准备。 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阅卷过程管理,严格遵守阅卷纪律,严格控制评分标准,确保阅卷质量。

(二)“技能”部分

1、2014年我省春季高考“技能”部分由省根据已公布的38个专业类别确定的主要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考试时间为3月10日至31日。

2、“技能”科目考试成绩为230分,考生实际成绩和“知识”部分各科目实际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3、各专业类别的主要考试院校及具体考试时间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行发文公布。 考试具体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安排。

4. 填写申请表

2014年春季,我省高考实行网上志愿。 考生根据《2014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指南》公布的高校招生计划以及在县(市、区)招生办报到时填写的专业类别和专业,选择相应的学校和专业。 自愿的,不能跨类别、类别填写,否则将无法备案,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春季高考本科、专科招生志愿者征集与夏季高考相应批次志愿者填报时间同步进行。 填写本科志愿表前,应划定本科志愿资格线;填写专科志愿表前,应划定专业志愿资格线。 自愿申请表的填写方式和时间将另行发布文件公布。

5. 提交与录取

春季高考招生工作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 备案时,根据各专业考生成绩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划定各专业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各专业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备案比例和考生填写的信息按照规定确定。 志愿者。 招生院校按照成绩和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

六、新生报到及审核

被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当按照高等学校的要求,持录取通知书、考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到高等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以延期注册。 未经同意不报名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新生入学后,高等学校应当按照要求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审,对不符合申请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信息披露

(一)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公布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考生咨询申诉渠道、重大违规行为及其处理结果、考生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的核对办法、填写报名表和录取时间安排,以及招生首选大学。 副专业空缺计划等

(二)高等学校负责在学校网站公布招生计划、招生规定、录取结果查询办法。

(三)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必须在公示相关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子邮箱地址、电话号码、受理举报单位通讯地址,并按照规定及时查处。符合国家有关信访规定。

附件:2014年山东省春季高考招生专业类别及涵盖专业范围(此处略)

附录:

山东省2014年春季高考招生专业类别及涵盖专业范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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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招考委[2013]2号

各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高校、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12]4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2]49号文件《关于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3]126号)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已经研究制定了《山东省2014年春季高考实施意见》,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山东省2014年春季高考实施意见

一、招生计划

我省2014年春季高考招生专业为农林果蔬、畜牧养殖、资源与环境、土木工程与水利、信息技术、电力电子、机电交通、制造与维修、化学医药、纺织服装、医疗护理、会计金融、商品贸易、餐饮加工、旅游服务、文秘服务、教育文化等18个专业大类和38个专业大类安排招生计划,本次计划纳入其中占当年招生院校总招生规模。 招生院校制定专业招生计划时,必须明确各专业和专业类别的招生人数。 招生机构和专业招生计划在填写申请表前向社会公布。

参加高职本科对口分段培养(“3+2”)试点的职业院校必须安排相应的试点专业招收春季高考考生。

2、报名及体检

(一)报名

春季高考报名工作具体事宜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

2014年招生18个专业类别及覆盖专业范围见附件。 对于18个专业类别未涵盖的专业,考生需要选择相近的专业类别。

(二)体检

考生需到报考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入学后,招生学校将进行体检。 因弄虚作假造成体检结论与本人身体状况不符的,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3. 考试

按照《山东省春季高考“知识+技能”考试实施方案(试行)》(鲁教发[2013]2号)要求,我省2014年春季高考将分“知识”和“技能”两部分分别组织实施。

(一)“知识”部分

1、试题的准备、打印、运输和储存

春季高考是省级教育统一考试。 试题、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启封前为国家秘密材料,在启封使用前均为国家秘密材料。 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试题、打印、运输、保管等环节的安全保密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试题前置工作由指定单位负责,实行封闭式管理。 试题的印刷由保密印刷厂进行。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与有关单位就试题制度和试题印制签署协议。 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将于5月8日收到试卷,考试结束后,将于5月12日将试卷发送至指定阅卷点。

2.考试科目

2014年春季高考“知识”部分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知识。 每科满分:语文、数学各120分,英语80分,专业知识200分。 试题依然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

《山东省2014年春季高考须知》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会同省教研室编制。

三、考试安排

我省2014年春季高考“知识”部分考试时间为5月10日至11日。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5月10日 5月11日

上午 9:00-11:30 中文 9:00-11:00 数学

下午 15:00-17:00 专业知识 15:00-16:00 英语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考场、座位号,《山东省2014年春季高考准考证》由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印制并发给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考生在考试前。 考生持《山东省2014年春季高考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省统一考试。

考点、考场仍由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学院、中心)集中设置。 考试的组织实施均按照《山东省2014年春季高考实施细则》(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后另行发布)的要求进行。

4. 评分和评分

春季高考“知识”部分的考试阅卷和统一评分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管理,于5月12日至21日进行。 所有考试科目都将在线评分。 客观答题卡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主观答题卡审核按评分分实行。

阅卷是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阅卷点应当成立以学校负责人为组长的阅卷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阅卷工作的组织管理。 从人员构成、阅卷场地、阅卷设备到阅卷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安全保密、后勤保障等各个方面,都要制定严格的计划,提前做好一切准备。 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阅卷过程管理,严格遵守阅卷纪律,严格控制评分标准,确保阅卷质量。

(二)“技能”部分

1、2014年我省春季高考“技能”部分由省根据已公布的38个专业类别确定的主要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考试时间为3月10日至31日。

2、“技能”科目考试成绩为230分,考生实际成绩和“知识”部分各科目实际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3、各专业类别的主要考试院校及具体考试时间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行发文公布。 考试具体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安排。

4. 填写申请表

2014年春季,我省高考实行网上志愿。 考生根据《2014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指南》公布的高校招生计划以及在县(市、区)招生办报到时填写的专业类别和专业,选择相应的学校和专业。 自愿的,不能跨类别、类别填写,否则将无法备案,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春季高考本科、专科招生志愿者征集与夏季高考相应批次志愿者填报时间同步进行。 填写本科志愿表前,应划定本科志愿资格线;填写专科志愿表前,应划定专业志愿资格线。 自愿申请表的填写方式和时间将另行发布文件公布。

5. 提交与录取

春季高考招生工作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 备案时,根据各专业考生成绩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划定各专业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各专业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备案比例和考生填写的信息按照规定确定。 志愿者。 招生院校按照成绩和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

六、新生报到及审核

被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当按照高等学校的要求,持录取通知书、考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到高等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以延期注册。 未经同意不报名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新生入学后,高等学校应当按照要求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审,对不符合申请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信息披露

(一)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公布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考生咨询申诉渠道、重大违规行为及其处理结果、考生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的核对办法、填写报名表和录取时间安排,以及招生首选大学。 副专业空缺计划等

(二)高等学校负责在学校网站公布招生计划、招生规定、录取结果查询办法。

(三)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必须在公示相关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子邮箱地址、电话号码、受理举报单位通讯地址,并按照规定及时查处。符合国家有关信访规定。

附件:2014年山东省春季高考招生专业类别及涵盖专业范围(此处略)

附录:

山东省2014年春季高考招生专业类别及涵盖专业范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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