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09 13:00 | 信息编号:2496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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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关于加快健身休闲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和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7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我市健身休闲产业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创新驱动、重点突破、融合发展的思路,推进健身休闲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健身休闲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培育壮大各类市场主体,丰富产品和服务供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身休闲需求。
2.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品类多元的健身休闲产业发展格局。 市场机制日益完善,产业环境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日趋合理,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加丰富,服务质量和水平显着提高。 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更加紧密,健身休闲产业总规模已达80亿元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实施市场增供计划
1、普及日常健身。 推广适合群众广泛参与的健身休闲项目,加快发展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轮滑、徒步、路跑、自行车、棋牌、台球、垂钓、体育等项目舞蹈、广场舞等,是一项个性强、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体育项目。
2、开展户外运动。 引导和促进以消费为导向的健身休闲项目发展。 大力推广露营、徒步、户外运动等户外运动,积极发展皮划艇、龙舟等水上健身运动,培育动力伞、运动飞机、航模等航空运动项目。 以马拉松、自行车、花鼓灯、传统弓箭等为重点,培育打造一批具有富阳特色、有影响力的精品品牌赛事。
3.发展特色体育运动。 传承弘扬养生健身气功、太极拳、武术等民间传统健身休闲项目,加强花鼓灯等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健身休闲产业的融合发展。 推动电子竞技等时尚体育健康发展,培育相关专业培训市场。 加强对相关体育创意活动的支持健身的延伸产业,鼓励开展以时尚体育为主题的群众性活动。
4.促进产业融合。 深入规划推进“体育+旅游”,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旅游景区拓展旅游项目,市旅游局将健身休闲项目与体育赛事相结合,设计开发旅游精品线路,促进群众体育休闲和主题旅游度假,延伸体育旅游产业链。 优先安排节假日活动,以体育赛事带动户外旅游活动。 推进“体医结合”,加强科学健身指导,发展运动医学和康复医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运动康复中的独特作用。 推动健身休闲与文化、养老、教育、卫生、农林水利、通用航空、交通运输等产业融合发展。
5.推进“互联网+健身休闲”。 鼓励发展以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技术为支撑的健身休闲服务,推动传统健身休闲企业由销售型向服务型转变,完善场地预订、健身指导等综合服务、运动分析、交流互动、赛事参与度。 积极推动健身休闲网络平台企业发展壮大,整合上下游企业资源,形成健身休闲产业新生态。
(二)实施市场主体培育计划
6.支持健身休闲企业发展。 鼓励具有自主品牌、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重点健身休闲企业做大做强,通过管理输出、连锁经营等方式延伸产业链和利润链,培育一批有竞争力、有影响力的企业集团。 鼓励各类中小微健身休闲企业和体育俱乐部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健身的延伸产业,强化特色经营、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 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健身休闲企业上市,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健身休闲产业发展。
7.鼓励业务创新。 鼓励退役运动员创业创新,投身健身休闲产业。 鼓励建立健身休闲产业孵化平台,帮助企业、高校、金融机构有效对接,为健身休闲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支持。
8.加快发展体育类社会组织。 推动和规范体育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发展,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增强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在本地区的作用。营造氛围、组织活动、服务消费者等方面产生积极作用。
(三)实施工业能级提升计划
9.优化产业结构。 优化健身休闲服务业、装备制造业及相关产业结构。 结合体育产业基地建设,培育一批以健身休闲服务为核心的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单位和项目。 开展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创建活动,重点规划健身休闲精品项目,培育各县体育健康特色小镇,打造一批优秀的健身休闲俱乐部、场地和品牌活动。
10.优化产业布局。 融入皖北民间体育健身功能区建设,构建地方特色鲜明、类型多样、结构合理的健身休闲产业布局,逐步形成皖北地区协调发展、良性互动的格局城市。
11.提高健身休闲器材研发制造能力。 结合传统制造业去产能,引导企业进入健身休闲器材制造领域。 支持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满足个性化健身休闲需求,针对不同人群特别是青年和老年人的需求,研发生产多样化、适应性强的健身休闲器材。 鼓励开发和推广可穿戴运动装备、虚拟现实运动装备等新产品。 支持企业创建和培育自主品牌,鼓励企业与各级各类体育协会等体育组织开展合作,通过赛事营销等方式提高品牌知名度。
(4) 实施基础设施改善计划
12.完善健身休闲基础设施网络。 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等标准法规对健身设施建设的要求,实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资。 科学规划健身休闲项目空间布局,充分合理利用公园绿地、城市空地、建筑屋顶、地下室等区域,重点建设步道、绿道、健身广场等中小型贴近群众、方便群众、造福群众的全民健身设施,形成全市15分钟健身圈。 各地要以满足群众体育休闲需求、发展大健康产业为主题,规划建设一批体育公园,促进体育与健康、文化、旅游、养老、养老等产业融合发展。其他行业。 鼓励健身休闲设施和居住、文化、商业、娱乐等综合发展,打造健身休闲服务综合体。
13.利用好现有场馆资源。 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在周末和节假日向全校学生和社会公众开放。 推动企事业单位等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扩大免费或合理收费的体育设施供给。 推广管营分离、公建民营等市场化经营模式,满足多层次健身消费需求。 落实体育场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各类健身休闲场所水、电、气、热价格不得高于一般行业标准。
14.加强特色健身休闲设施建设。 结合智慧城市和绿色出行,规划建设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 到2020年,建成步道和绿道200公里以上。 建设徒步骑行服务站、自驾房车营地、航空飞行营地等健身休闲设施。 鼓励和引导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区根据自身特点建设特色健身休闲设施。
(五)实施健身消费促进计划
15.挖掘消费潜力。 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丰富节假日体育赛事供给,发挥体育明星、体育达人示范带动作用,激发群众健身休闲消费需求。 积极落实《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业余运动水平标准、业余竞赛水平标准,增强健身休闲消费粘性。 推动体育部门、体育社会组织、专业体育培训机构等与各类学校合作,提供专业支持,培养青少年体育爱好和运动技能。 发展健身休闲运动培训市场,加强不同健身休闲运动项目培训标准的建设和推广,培育一批专业的健身休闲培训机构。
16.完善消费政策。 支持地方创新健身休闲消费引导机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向特定人群发放体育消费券。 引导保险公司根据健身休闲运动特点和不同年龄段人群身体状况,开发场地责任险和运动人身意外伤害险。 积极推动青少年参与体育活动责任保险发展。
17.引导消费观念。 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科学健身知识。 鼓励国内健身休闲类节目制作播出,支持形式多样的体育题材文艺创作。 鼓励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应用等体育媒体新业态发展,推动消费者利用各类社交平台互动交流,提升消费体验。
18.改善消费环境。 规范健身休闲市场主体行为,完善行业信用体系,逐步建立违法违规单位信用档案和信息公开制度,推动监管信息共享和公开。 加强健身休闲消费过程中举报投诉维权、协助、举报和处理能力建设,完善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
(六)实施产业服务保障计划
19.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体育行业协会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0.优化规划用地政策。 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的重大健身休闲项目,要本着保全的原则,及时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应该得到保证。 对利用荒地、荒滩等用地建设的健身休闲项目,优先考虑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总价的原则确定。征地成本、土地开发初期成本以及按规定应当收取的相关费用。 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之外布局的重大健身休闲项目,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可按个别选址项目安排用地。和乡村规划。 利用现有健身休闲设施用地和房地产增设住宿、餐饮、娱乐等商业服务设施的,经批准后可协议办理用地手续。 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方式供应健身休闲项目建设用地。 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身或土地使用权入股、合资等方式参与健身休闲项目。
21。 完善投入机制。 要把全民健身支出纳入财政预算,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保持同步。 充分利用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健身休闲项目,利用彩票公益基金为健身休闲相关项目提供必要资金。 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体制机制。 全面落实支持体育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健身休闲场所自用自用土地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征税费健身休闲企业的成本。
22。 加强人才保障。 鼓励校企合作,培养各类健身休闲项目的商业策划、运营管理、技能运营等应用型专业人才。 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培训,提高健身休闲场所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和业务技能。 完善体育人才培养发展、流量配置、激励保障机制,支持专业教练员投身健身休闲产业。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群众参与健身休闲中的服务引领作用。 加强在健身休闲人才培养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23。 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体育、发改、旅游等多部门联动的全民健身休闲产业发展协调机制。 各县市政府要把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定健身休闲发展专项规划。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强职能建设,充实体育产业从业力量,促进健身休闲产业发展。
24。 加强督促落实。 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配套政策。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落实意见,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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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关于加快健身休闲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和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7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我市健身休闲产业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创新驱动、重点突破、融合发展的思路,推进健身休闲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健身休闲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培育壮大各类市场主体,丰富产品和服务供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身休闲需求。
2.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品类多元的健身休闲产业发展格局。 市场机制日益完善,产业环境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日趋合理,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加丰富,服务质量和水平显着提高。 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更加紧密,健身休闲产业总规模已达80亿元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实施市场增供计划
1、普及日常健身。 推广适合群众广泛参与的健身休闲项目,加快发展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轮滑、徒步、路跑、自行车、棋牌、台球、垂钓、体育等项目舞蹈、广场舞等,是一项个性强、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体育项目。
2、开展户外运动。 引导和促进以消费为导向的健身休闲项目发展。 大力推广露营、徒步、户外运动等户外运动,积极发展皮划艇、龙舟等水上健身运动,培育动力伞、运动飞机、航模等航空运动项目。 以马拉松、自行车、花鼓灯、传统弓箭等为重点,培育打造一批具有富阳特色、有影响力的精品品牌赛事。
3.发展特色体育运动。 传承弘扬养生健身气功、太极拳、武术等民间传统健身休闲项目,加强花鼓灯等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健身休闲产业的融合发展。 推动电子竞技等时尚体育健康发展,培育相关专业培训市场。 加强对相关体育创意活动的支持健身的延伸产业,鼓励开展以时尚体育为主题的群众性活动。
4.促进产业融合。 深入规划推进“体育+旅游”,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旅游景区拓展旅游项目,市旅游局将健身休闲项目与体育赛事相结合,设计开发旅游精品线路,促进群众体育休闲和主题旅游度假,延伸体育旅游产业链。 优先安排节假日活动,以体育赛事带动户外旅游活动。 推进“体医结合”,加强科学健身指导,发展运动医学和康复医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运动康复中的独特作用。 推动健身休闲与文化、养老、教育、卫生、农林水利、通用航空、交通运输等产业融合发展。
5.推进“互联网+健身休闲”。 鼓励发展以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技术为支撑的健身休闲服务,推动传统健身休闲企业由销售型向服务型转变,完善场地预订、健身指导等综合服务、运动分析、交流互动、赛事参与度。 积极推动健身休闲网络平台企业发展壮大,整合上下游企业资源,形成健身休闲产业新生态。
(二)实施市场主体培育计划
6.支持健身休闲企业发展。 鼓励具有自主品牌、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重点健身休闲企业做大做强,通过管理输出、连锁经营等方式延伸产业链和利润链,培育一批有竞争力、有影响力的企业集团。 鼓励各类中小微健身休闲企业和体育俱乐部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健身的延伸产业,强化特色经营、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 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健身休闲企业上市,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健身休闲产业发展。
7.鼓励业务创新。 鼓励退役运动员创业创新,投身健身休闲产业。 鼓励建立健身休闲产业孵化平台,帮助企业、高校、金融机构有效对接,为健身休闲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支持。
8.加快发展体育类社会组织。 推动和规范体育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发展,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增强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在本地区的作用。营造氛围、组织活动、服务消费者等方面产生积极作用。
(三)实施工业能级提升计划
9.优化产业结构。 优化健身休闲服务业、装备制造业及相关产业结构。 结合体育产业基地建设,培育一批以健身休闲服务为核心的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单位和项目。 开展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创建活动,重点规划健身休闲精品项目,培育各县体育健康特色小镇,打造一批优秀的健身休闲俱乐部、场地和品牌活动。
10.优化产业布局。 融入皖北民间体育健身功能区建设,构建地方特色鲜明、类型多样、结构合理的健身休闲产业布局,逐步形成皖北地区协调发展、良性互动的格局城市。
11.提高健身休闲器材研发制造能力。 结合传统制造业去产能,引导企业进入健身休闲器材制造领域。 支持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满足个性化健身休闲需求,针对不同人群特别是青年和老年人的需求,研发生产多样化、适应性强的健身休闲器材。 鼓励开发和推广可穿戴运动装备、虚拟现实运动装备等新产品。 支持企业创建和培育自主品牌,鼓励企业与各级各类体育协会等体育组织开展合作,通过赛事营销等方式提高品牌知名度。
(4) 实施基础设施改善计划
12.完善健身休闲基础设施网络。 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等标准法规对健身设施建设的要求,实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资。 科学规划健身休闲项目空间布局,充分合理利用公园绿地、城市空地、建筑屋顶、地下室等区域,重点建设步道、绿道、健身广场等中小型贴近群众、方便群众、造福群众的全民健身设施,形成全市15分钟健身圈。 各地要以满足群众体育休闲需求、发展大健康产业为主题,规划建设一批体育公园,促进体育与健康、文化、旅游、养老、养老等产业融合发展。其他行业。 鼓励健身休闲设施和居住、文化、商业、娱乐等综合发展,打造健身休闲服务综合体。
13.利用好现有场馆资源。 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在周末和节假日向全校学生和社会公众开放。 推动企事业单位等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扩大免费或合理收费的体育设施供给。 推广管营分离、公建民营等市场化经营模式,满足多层次健身消费需求。 落实体育场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各类健身休闲场所水、电、气、热价格不得高于一般行业标准。
14.加强特色健身休闲设施建设。 结合智慧城市和绿色出行,规划建设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 到2020年,建成步道和绿道200公里以上。 建设徒步骑行服务站、自驾房车营地、航空飞行营地等健身休闲设施。 鼓励和引导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区根据自身特点建设特色健身休闲设施。
(五)实施健身消费促进计划
15.挖掘消费潜力。 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丰富节假日体育赛事供给,发挥体育明星、体育达人示范带动作用,激发群众健身休闲消费需求。 积极落实《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业余运动水平标准、业余竞赛水平标准,增强健身休闲消费粘性。 推动体育部门、体育社会组织、专业体育培训机构等与各类学校合作,提供专业支持,培养青少年体育爱好和运动技能。 发展健身休闲运动培训市场,加强不同健身休闲运动项目培训标准的建设和推广,培育一批专业的健身休闲培训机构。
16.完善消费政策。 支持地方创新健身休闲消费引导机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向特定人群发放体育消费券。 引导保险公司根据健身休闲运动特点和不同年龄段人群身体状况,开发场地责任险和运动人身意外伤害险。 积极推动青少年参与体育活动责任保险发展。
17.引导消费观念。 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科学健身知识。 鼓励国内健身休闲类节目制作播出,支持形式多样的体育题材文艺创作。 鼓励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应用等体育媒体新业态发展,推动消费者利用各类社交平台互动交流,提升消费体验。
18.改善消费环境。 规范健身休闲市场主体行为,完善行业信用体系,逐步建立违法违规单位信用档案和信息公开制度,推动监管信息共享和公开。 加强健身休闲消费过程中举报投诉维权、协助、举报和处理能力建设,完善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
(六)实施产业服务保障计划
19.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体育行业协会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0.优化规划用地政策。 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的重大健身休闲项目,要本着保全的原则,及时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应该得到保证。 对利用荒地、荒滩等用地建设的健身休闲项目,优先考虑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总价的原则确定。征地成本、土地开发初期成本以及按规定应当收取的相关费用。 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之外布局的重大健身休闲项目,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可按个别选址项目安排用地。和乡村规划。 利用现有健身休闲设施用地和房地产增设住宿、餐饮、娱乐等商业服务设施的,经批准后可协议办理用地手续。 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方式供应健身休闲项目建设用地。 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身或土地使用权入股、合资等方式参与健身休闲项目。
21。 完善投入机制。 要把全民健身支出纳入财政预算,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保持同步。 充分利用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健身休闲项目,利用彩票公益基金为健身休闲相关项目提供必要资金。 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体制机制。 全面落实支持体育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健身休闲场所自用自用土地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征税费健身休闲企业的成本。
22。 加强人才保障。 鼓励校企合作,培养各类健身休闲项目的商业策划、运营管理、技能运营等应用型专业人才。 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培训,提高健身休闲场所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和业务技能。 完善体育人才培养发展、流量配置、激励保障机制,支持专业教练员投身健身休闲产业。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群众参与健身休闲中的服务引领作用。 加强在健身休闲人才培养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23。 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体育、发改、旅游等多部门联动的全民健身休闲产业发展协调机制。 各县市政府要把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定健身休闲发展专项规划。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强职能建设,充实体育产业从业力量,促进健身休闲产业发展。
24。 加强督促落实。 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配套政策。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落实意见,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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