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25 13:15 | 信息编号:2475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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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市秋季高考日程公布:全国统考6月7日至9日举行
上海市教委公布《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办法》。 全国统考时间为2023年6月7-9日,各科考试时间为:语文6月7日9:00-11:30,数学6月7日15:00-17:00,外语外语笔试(含听力)6月8日15:00-17:00,外语听说考试6月9日8:00。 见↓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办法(节选)
考生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
根据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有关安排,本市考生已按照《上海市教委关于招生考试的通知》 《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沪教委〔2022〕37号),报名工作已完成。 情况特殊的,各区教育局须填写《区教育局特殊情况考生申请表》,报市教委审批。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考生报考时必须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提供的报名材料、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并承诺遵守参加考试招生按考试招生管理规定执行,服从考试机关和高等学校的招生管理工作。
(二)考试类别及科目 1.本科
2023年本科院校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一高考成绩(含听力、听力,下同)和三门普通高中成绩组成考生自主选择的分级考试科目。 总分660分。 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科满分150分,不分文理科,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份; 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其中一次已安排在1月),选择较好的一个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考生自主选择3门科目,每门满分70分。
2.高职(专科)
2023年才报考高职(专科)的考生只需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一考试。 语文、数学、外语各科满分150分,不分文理,总分450分。 外语考试有两次机会(其中一次已经安排在一月),较好的一次计入高考总分。
三、考试时间安排
全国统考时间为2023年6月7-9日,各科考试时间为:
中文,6月7日,9:00-11:30
数学 6月7日 15:00-17:00
外语笔试(含听力) 6月8日15:00-17:00
6月9日8:00开始外语听说考试
志愿填报
本市2023年志愿填报备案录取办法详见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上海市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志愿填报备案实施办法》。 鼓励上海考生报考外省市高校。
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已核准备案并向社会公布的招生办法,对备案名单上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残疾招生政策
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残疾人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 ”等精神,高考成绩符合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和生活。 生活能自理的残疾考生,不能因身体残疾而被正规高等学校拒收。
奖金政策
根据《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加分的意见》(教教[2014]18号),2023年2019年全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加分政策严格按照项目和要求见附件3。所有高考加分和加分不得用于未安排省级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艺术院团。 、高水平运动队、高校特色项目等招生项目。 市教育考试院、各区教育局和各高中学校等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高考加分工作。 对每个候选人的身份进行联合审查,防止和打击身份欺诈。 凡拟享受高考加分的考生,必须自行申报,经有关部门审核,经市、区、校三级公示后方可确定。
教育部门要加强与民族、公安等部门的配合,严格落实民族变更和户籍工作要求,认真检查,从制度、程序、操作等方面防范和杜绝违规行为。
安全须知
(一)加强招生宣传服务
各区各普通高校和教育局要深入实施“高考护航行动”,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媒体积极发声,做好工作在政策解读、自愿举报、信息查询、温馨提示等服务方面。 为考生提供考试、招生全过程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替代、干预考生报考。 制作录取通知书要坚持简朴、节俭的原则,避免铺张浪费。 加强考生诚信教育,重点宣传考试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行为,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提供合理便利,营造温暖的考试环境招生。
各普通高等学校、区教育局、考试机构要进一步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做到“培训全覆盖、内容无盲区、科目无死角”,为考生提供以多种形式提供志愿填报指导服务,指导考生合理填报高考志愿。 严禁与校外培训等社会机构合作,通过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咨询服务收取费用、谋取利益高考数学考试时间,提醒考生谨防“高价填报辅导”的诈骗陷阱. 招生期间高考数学考试时间,市教育考试院和各普通高校要向社会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待走访,及时妥善处理投诉,切实保障候选人的合法权益。
(二)做好考试组织和保障工作
着力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 把安全保密工作放在突出重点位置,细化命题、造纸、运输、保管、发放、检验、回收、阅卷等关键人员管理,确保试卷绝对安全. 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做好考点和考场设备维护升级工作,有效推进5G信号屏蔽全覆盖; 严格执行进入考场(考场)工作人员和考生安全检查工作规定,加强考场入口手机的集中存放和管理; “安检门”结合人工查验,严防手机等高科技作弊设备进入考场,确保手机不带入、不隐匿、不使用、不传递。 加大考场巡视力度,严格执行考场录像回放制度,严查作风纪律,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加强部门协作机制,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设备、净化考场周边环境、打击作弊作弊等专项行动,全面管理测试环境。
加强信息安全保护。 规范高考成绩发布,加强高考成绩信息安全管理,优化完善高校及专业录取分数线发布办法,加强中学、教师等相关责任主体管理,严禁以各种方式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好消息”。 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市教育考试院完善和加强志愿填报、录取备案的系统测试和模拟演练。重点加强重要设备运行监控和安全监控、信息系统和网站,及时堵塞安全技术漏洞。对考生报名信息、成绩信息、志愿填报资料、备案录取信息等严格保密,确保学生个人和录取信息安全,严防泄露或被他人篡改,并做好数据备份。
着力做好考试防疫工作。 认真落实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及时完善考核防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坚持科学精准防疫,做好试卷、考点、考场、阅卷等防疫工作。
(三)确保招生公平公正
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招生纪律,自觉遵守高校招生“三十不得”和“八项基本要求”纪律。 各高校要规范招生公示管理。 招生广告或宣传的表述应严谨规范,不得以不当方式进行招生宣传、新生高额奖学金及违规承诺(包括录取专业、本科、硕士、博士生的承诺) ) 不得被录取。 或通过等),入学后重新选择专业,争抢生源。 加强对招聘队伍的教育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准确掌握和解读招聘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录取通知书投递的要求,确保录取通知书安全、及时、准确投递,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审核。 严格落实国家、地方、高校、高校多层次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监督。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
加强对涉考培训咨询机构的治理。 市教育考试院和区招考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高等学校、中学及其教师不得组织或者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培训活动。 学校不得允许教育咨询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或者个人进入学校开展与考试相关的培训、咨询活动,或者为有关机构或者个人开展相关活动提供场所; 不得向考生及家长推介有关机构或个人的相关活动。 各区教育局要配合网信、科技、公安、文旅、市场监管、体育等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应试培训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扰乱考试录取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教育考试院、各区教育局和招生机构、有关高等学校、高中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公开高校招生资格、高校招生规定、高校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标准、咨询申诉渠道、重大违规行为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试情况等相关信息。 市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公示的信息将保留至年底。 各区招生机构、高中学校公布的考生相关信息,至少在报到前10个工作日公布,并保存至8月底。
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应当提供举报邮箱、电话、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邮寄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函规定,及时调查处理举报事项和访问。
(四)严肃查处违纪违纪行为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和其他社会成员在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中有违规行为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刑法第2号,最高人民法院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舞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 对因管理不严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严重、严重违反招生规定的党员,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员和领导责任人员。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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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市秋季高考日程公布:全国统考6月7日至9日举行
上海市教委公布《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办法》。 全国统考时间为2023年6月7-9日,各科考试时间为:语文6月7日9:00-11:30,数学6月7日15:00-17:00,外语外语笔试(含听力)6月8日15:00-17:00,外语听说考试6月9日8:00。 见↓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办法(节选)
考生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
根据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有关安排,本市考生已按照《上海市教委关于招生考试的通知》 《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沪教委〔2022〕37号),报名工作已完成。 情况特殊的,各区教育局须填写《区教育局特殊情况考生申请表》,报市教委审批。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考生报考时必须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提供的报名材料、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并承诺遵守参加考试招生按考试招生管理规定执行,服从考试机关和高等学校的招生管理工作。
(二)考试类别及科目 1.本科
2023年本科院校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一高考成绩(含听力、听力,下同)和三门普通高中成绩组成考生自主选择的分级考试科目。 总分660分。 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科满分150分,不分文理科,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份; 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其中一次已安排在1月),选择较好的一个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考生自主选择3门科目,每门满分70分。
2.高职(专科)
2023年才报考高职(专科)的考生只需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一考试。 语文、数学、外语各科满分150分,不分文理,总分450分。 外语考试有两次机会(其中一次已经安排在一月),较好的一次计入高考总分。
三、考试时间安排
全国统考时间为2023年6月7-9日,各科考试时间为:
中文,6月7日,9:00-11:30
数学 6月7日 15:00-17:00
外语笔试(含听力) 6月8日15:00-17:00
6月9日8:00开始外语听说考试
志愿填报
本市2023年志愿填报备案录取办法详见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上海市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志愿填报备案实施办法》。 鼓励上海考生报考外省市高校。
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已核准备案并向社会公布的招生办法,对备案名单上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残疾招生政策
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残疾人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 ”等精神,高考成绩符合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和生活。 生活能自理的残疾考生,不能因身体残疾而被正规高等学校拒收。
奖金政策
根据《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加分的意见》(教教[2014]18号),2023年2019年全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加分政策严格按照项目和要求见附件3。所有高考加分和加分不得用于未安排省级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艺术院团。 、高水平运动队、高校特色项目等招生项目。 市教育考试院、各区教育局和各高中学校等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高考加分工作。 对每个候选人的身份进行联合审查,防止和打击身份欺诈。 凡拟享受高考加分的考生,必须自行申报,经有关部门审核,经市、区、校三级公示后方可确定。
教育部门要加强与民族、公安等部门的配合,严格落实民族变更和户籍工作要求,认真检查,从制度、程序、操作等方面防范和杜绝违规行为。
安全须知
(一)加强招生宣传服务
各区各普通高校和教育局要深入实施“高考护航行动”,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媒体积极发声,做好工作在政策解读、自愿举报、信息查询、温馨提示等服务方面。 为考生提供考试、招生全过程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替代、干预考生报考。 制作录取通知书要坚持简朴、节俭的原则,避免铺张浪费。 加强考生诚信教育,重点宣传考试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行为,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提供合理便利,营造温暖的考试环境招生。
各普通高等学校、区教育局、考试机构要进一步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做到“培训全覆盖、内容无盲区、科目无死角”,为考生提供以多种形式提供志愿填报指导服务,指导考生合理填报高考志愿。 严禁与校外培训等社会机构合作,通过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咨询服务收取费用、谋取利益高考数学考试时间,提醒考生谨防“高价填报辅导”的诈骗陷阱. 招生期间高考数学考试时间,市教育考试院和各普通高校要向社会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待走访,及时妥善处理投诉,切实保障候选人的合法权益。
(二)做好考试组织和保障工作
着力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 把安全保密工作放在突出重点位置,细化命题、造纸、运输、保管、发放、检验、回收、阅卷等关键人员管理,确保试卷绝对安全. 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做好考点和考场设备维护升级工作,有效推进5G信号屏蔽全覆盖; 严格执行进入考场(考场)工作人员和考生安全检查工作规定,加强考场入口手机的集中存放和管理; “安检门”结合人工查验,严防手机等高科技作弊设备进入考场,确保手机不带入、不隐匿、不使用、不传递。 加大考场巡视力度,严格执行考场录像回放制度,严查作风纪律,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加强部门协作机制,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设备、净化考场周边环境、打击作弊作弊等专项行动,全面管理测试环境。
加强信息安全保护。 规范高考成绩发布,加强高考成绩信息安全管理,优化完善高校及专业录取分数线发布办法,加强中学、教师等相关责任主体管理,严禁以各种方式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好消息”。 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市教育考试院完善和加强志愿填报、录取备案的系统测试和模拟演练。重点加强重要设备运行监控和安全监控、信息系统和网站,及时堵塞安全技术漏洞。对考生报名信息、成绩信息、志愿填报资料、备案录取信息等严格保密,确保学生个人和录取信息安全,严防泄露或被他人篡改,并做好数据备份。
着力做好考试防疫工作。 认真落实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及时完善考核防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坚持科学精准防疫,做好试卷、考点、考场、阅卷等防疫工作。
(三)确保招生公平公正
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招生纪律,自觉遵守高校招生“三十不得”和“八项基本要求”纪律。 各高校要规范招生公示管理。 招生广告或宣传的表述应严谨规范,不得以不当方式进行招生宣传、新生高额奖学金及违规承诺(包括录取专业、本科、硕士、博士生的承诺) ) 不得被录取。 或通过等),入学后重新选择专业,争抢生源。 加强对招聘队伍的教育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准确掌握和解读招聘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录取通知书投递的要求,确保录取通知书安全、及时、准确投递,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审核。 严格落实国家、地方、高校、高校多层次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监督。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
加强对涉考培训咨询机构的治理。 市教育考试院和区招考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高等学校、中学及其教师不得组织或者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培训活动。 学校不得允许教育咨询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或者个人进入学校开展与考试相关的培训、咨询活动,或者为有关机构或者个人开展相关活动提供场所; 不得向考生及家长推介有关机构或个人的相关活动。 各区教育局要配合网信、科技、公安、文旅、市场监管、体育等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应试培训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扰乱考试录取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教育考试院、各区教育局和招生机构、有关高等学校、高中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公开高校招生资格、高校招生规定、高校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标准、咨询申诉渠道、重大违规行为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试情况等相关信息。 市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公示的信息将保留至年底。 各区招生机构、高中学校公布的考生相关信息,至少在报到前10个工作日公布,并保存至8月底。
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应当提供举报邮箱、电话、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邮寄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函规定,及时调查处理举报事项和访问。
(四)严肃查处违纪违纪行为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和其他社会成员在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中有违规行为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刑法第2号,最高人民法院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舞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 对因管理不严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严重、严重违反招生规定的党员,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员和领导责任人员。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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