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买过吗?博白一公司因销售假冒品牌服装、运动鞋被罚款4.5万元
玉林市 2023 年商标行政保护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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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玉林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商品和重要环节,严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依法非法代理商标的行为,加强对地理标志、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保护, 并在 2023 年共完成 145 起商标侵权案件,有效保护了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良好的创新发展环境。为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广大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现将商标行政保护的一些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博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侵权行为”。
等注册商标专用权
案情简介
不。".
“商标,否
“商标,否
是阿迪达斯有限公司在第25类“服装”和“鞋子”等商品上的注册商标,专有权分别于2024年6月6日、2033年1月14日和2027年3月27日到期。
2023年8月5日,博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阿迪达斯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诉,反映博白县奎宇体育用品贸易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侵权”。
》、《
》、《
“商品拥有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执法人员检查了现场,并在该公司营业场所的销售货架上发现了一个标记”。
》、《
》、《
“标志 101 件衣服和 75 双运动鞋。经查,2023 年 7 月底,该方向上门推销员购买了上述服装和运动鞋,价值 79,935 元。当事人无法提供涉案货物的购买收据以证明该货物是其自身合法获得的,也无法提供有关上门销售供应商的准确、可核实的信息。商标注册人辩称,其确认涉案商品的加工资料、标签、吊牌信息与阿迪达斯生产的产品不一致,未取得权利人的商标使用许可。
2023 年 9 月 20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 60 条第第二款的规定,局令各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服装 101 件、运动鞋 75 双,并处罚款 45000 元。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商标侵权案件,涉及对阿迪达斯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作为世界知名的运动品牌,阿迪达斯的商标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商业价值。博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理,不仅维护了阿迪达斯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中国商标行政保护制度的严格性和有效性。
本案也提醒广大商家在经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严格履行证件、票务审核义务,自觉向正规商家购买商品, 只有这样,才能创造一个公平和竞争的市场环境,才能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案例二: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侵权行为”。
等注册商标专用权
案情简介
不。".
“商标,否
“商标,否
该商标是陕西西峰酒业有限公司在第33类“白酒”等商品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期限分别至2029年6月27日、2031年2月19日、2024年7月20日。
2023年9月16日,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玉林市公安局接到厂家举报后,对停在玉林市红金市场15区4号楼18号店门口的货车和金兵大厦1号楼26号党的仓库进行了检查。 玉林市玉州区国泰园发现涉嫌侵犯当事人销售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460件,其中“西风御酒”336件,“西风陈年白酒”45件,“西风金国瓶装酒”79件。商标注册人出具鉴定意见,称涉案商品并非由公司生产或授权。根据陕西西丰酒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导销市场零售价,涉案货物价值为元。
这
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第三款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销售行为,数额巨大,涉嫌犯罪。2023年9月17日,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将案件移送玉林市公安局禹州分局办理。玉林市公安局禹州分局认定符合立案条件,于 2023 年 9 月 17 日立案侦查。
典型意义
本案例是执行与执行联动系统实施的典型案例。本案当事人的仓储窝点隐藏在居民区,隐蔽性高,不易被发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行动,会同公安机关联合进行现场突击检查,迅速固定证据,把证据写实办全程, 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奠定基础。本案的查处有力打击了商标侵权行为,充分彰显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对于营造共治、公平、透明的法治营商环境具有典型意义。
案例三: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侵权行为”。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案例
案情简介
不。".
该商标是无锡市惠山区洋山桃农协会在第31类“桃”商品上注册的地理标志认证商标,专有权期限至2033年5月27日。
2023年8月30日,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的案件线索,对位于玉林市玉州区茂林镇的玉林市榆树区枫树果店进行检查,发现该方正在销售一款名为“正宗无锡阳山桃当季桃鲜果整盒孕妇白枫桃礼盒毛桃甜”的桃子在淘宝店里以“Sweet Fresh ”的名字命名。产品婴儿细节描述为“省份:江苏省 城市:无锡市 特色产品类别:洋山桃”,产品介绍图片左上角醒目使用“洋山”一词。
经调查,当事人通过上述淘宝店铺接到订单后,安排人员从江苏徐州发货,截至案发时共成功交易5个订单,成交额185元。当事人在淘宝店铺销售的涉案产品为桃子、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获批产品“桃子”是相同的,网店网站的产品标题和介绍图片中使用“洋山”一词起到识别产品来源的作用,构成商标使用。经过比对,将标志与地理标志证明标志进行比较”。
“除了字形之外,发音和含义相同,很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构成了商标的近似性。该方未能提供涉案货物的合法来源,或”。
“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的授权或者许可有关的资质文件。
2023 年 9 月 26 日,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殊地理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依照第六十条的规定处以 500 元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款。
典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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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一个驰名商标,享有很高的声誉和声誉。本案中,当事人在网店网页上商品的标题、介绍图片中使用了“洋山”一词,起到了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具有商标使用的效果,会使相关公众认为涉案商品原产于洋山,且该商品符合”
“.
“购买具有特定品质的桃子严重侵犯了相关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案的查处严厉打击了将原产地以外的产品假冒为地理标志产品的侵权行为。
为了方便消费者在大量商品中检索和快速找到需要的商品,网络运营商的常见做法是对产品销售环节进行 “标题” 和 “关键词” 设置。但是,网络运营者在设置关键词和链接标题时,应采取合理的谨慎措施,避免使用权利人的商标,不得随意设置链接标题和关键词。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在广告、展览等商业活动中使用商标时,一旦突出使用链接标题或关键词,造成消费者容易混淆和误认商品来源,即构成商标侵权,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本案的查处对网上乱设链接标题和关键词的侵权行为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极易导致商品来源的混淆和误解。
案例四: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侵权行为”。
“奥林匹克标志的专有权
案情简介
2020 年 1 月 15 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吉祥物冰盾形象标识的公告 348 号
“(第一)作为奥林匹克标志受到保护。
2023年5月30日,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裕东分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广西远之星文贸有限公司营业场所内销售的一款名义上产品名为“有线通话音乐耳机”,里面印有北京2022年冬奥会吉祥物
“近似模式;此有线音乐耳机未标明商品名称、制造商和工厂地址。当事人未能当场提供合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证据,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执法人员依法对没收涉案有线通话音乐耳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并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立案调查。经调查,当事人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购买了3只印有冰盾图案的有线通话音乐耳机,购进价为每枚10元,销售价为每枚22元,上述涉案商品在案发时未销售, 违法营业额 66 元。当事人未查验供应商营业执照,未查验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等标识,采购涉案耳机,无法提供上述涉案商品的购销凭证。
还确定”
“.
“这是北京 2022 年冬奥会的吉祥物标志,方售上述包含”。
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属于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
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持有人的许可,双方未经授权出售了奥林匹克标志”。
有线音乐耳机的行为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第2款的规定,即“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商业目的”。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各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的有线音乐耳机3只,并处罚款500元。
典型意义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规定,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商业目的。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盾墩墩”的形象和名称属于中国法律法规确定的奥林匹克标志,未经北京冬奥会组委会许可,任何人不得将“冰盾墩墩”的形象和名称用于商业目的。本案是“后冬奥时代”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保护的典型案例,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对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行为的“零容忍”,体现了对奥林匹克标志的持续保护,起到了全党处理和震慑的作用。